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四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出版物用于全民阅读服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全民阅读职责的主管部门和接受捐赠的组织机构应当加强对捐赠出版物的鉴别、应用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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