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措施和保障 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监管,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非法出版物,净化全民阅读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