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阅读设施建设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及有条件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公共电子阅览室,并提供免费互联网上网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