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灾后处置

第二十九条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灾后处置 第二十九条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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