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条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条 重大节庆活动需举办焰火晚会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区(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区(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