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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