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