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九条
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范围内普通高中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
推进校舍、教学设施等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校舍、教学设施等标准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