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一条

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设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一)财政拨款;
(二)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
(三)开发建设单位纳入综合开发计划的建设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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