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三十五条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二节 乡村旅游 第三十五条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拓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满足乡村旅游发展需要。
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建设乡村文化体验馆、书吧、茶馆、写生基地等乡村旅游项目,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
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建设乡村文化体验馆、书吧、茶馆、写生基地等乡村旅游项目,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