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六条 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公园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非政府投资建设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已竣工验收移交当地政府的,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