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
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