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