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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