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八条 被检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确有其他无法实施监督检查情形的,检查人员可以终止监督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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