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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