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人民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人民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