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养犬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相关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养犬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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