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