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园林绿化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履行相应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园林绿化的安全管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管理责任人负责的绿地保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