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政府调控
第六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政府调控 第六十一条 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成本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取得储备土地的费用,包括以征收、收回、购买、交还、置换等方式进行土地储备时,发生的征地、拆迁和收地补偿、购买资金、评估、依法缴纳的税费等费用; (二)储备土地整理、开发、管理的费用; (三)储备土地出让中的策划、推广、交易等费用; (四)土地储备运作所发生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