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市、区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事故预防能力。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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