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标准交流合作,推动制定粤港澳三地通行的湾区标准,鼓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探索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常住本市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老年人享受本市居家养老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