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出让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