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出让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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