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排水与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