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制保障 第四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制保障 第四十八条 本市可以借鉴香港、澳门法律中有关经济贸易、劳动就业、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法制定相关经济特区法规,适用于横琴新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