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一条 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享受本市有关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保障、激励等制度和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