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 2 - - 3 -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