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