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分类投放 第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分类投放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各区可以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具体投放时间段。其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