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专用袋制度,市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用袋设计标准和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专用袋应当印制垃圾分类标识,并与分类收集容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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