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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