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七条 政府应当逐步提高财政对社会建设的投入比例。 拓宽社会建设资源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建设,构建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