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社区建设

第五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社区建设 第五十五条 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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