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