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市、区政府扶持和鼓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就业培训联动的戒毒康复模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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