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奖励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奖励和保障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