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第四章 市场机制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第四章 市场机制补偿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市场规则,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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