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