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