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第九条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第九条 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由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