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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