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社会保险费征缴违法案件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协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