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三十二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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