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