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三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五条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 第三章 权利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审计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控告、检举、揭发摊派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