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三章 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十六条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第三章 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十六条 国务院所属各专业主管机关,应当编制本专业的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0-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