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利用绍兴古城,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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