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