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