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

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有关物业管理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网络征求意见的形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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